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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鄲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激發(fā)鄉(xiāng)村振興新動能

本報訊(記者 徐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也能入市拍賣使用權?對!鄲城縣就是全國試點。3月14日,記者從鄲城縣自然資源局了解到,該縣已經成功將5宗(共40.94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進行交易,成交金額663萬元。

2023年3月8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fā)《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自然資辦函〔2023〕364號),鄲城縣被確定為全國352個(河南省17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縣市之一。

鄲城縣自然資源局全面深化集體土地入市改革,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集體土地“不能用”“用不好”的限制,為農村地區(qū)的產業(yè)發(fā)展與農民增收開辟了新的道路,帶來了新的希望。

肩負起試點工作任務后,鄲城縣委書記李全林、縣長董鴻靠前指揮、專班研究,迅速成立以自然資源部門為主,財政、發(fā)改、生態(tài)環(huán)境等有關單位參與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級工作專班。

在具體的制度框架上,鄲城縣采取邊試點、邊總結的方式,緊緊圍繞“同權同價、同等入市”的原則,探索構建了一套全面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流程。該流程涵蓋民主表決、入市申請、鄉(xiāng)鎮(zhèn)審查、部門審核、方案審批、公開交易及結果公示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實現了土地交易流程的全面規(guī)范化和管理的高效化。

該縣在主體設置、程序規(guī)定上把參與權、選擇權、決策權賦予農民集體。首先以土地所有權人為基礎確定入市主體在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fā)證的基礎上,主體確定為依法代表行使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次是強化土地入市的民主決策,在土地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初始價格、集體收益分配使用等涉及農民利益的問題上,要求必須采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重大決策事項進行全程公開、民主管理,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鄲城縣成交的5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吸引了1.6億元的產業(yè)投資。這些投資項目為當地農民提供了178個就業(yè)崗位,帶來2837萬元的工資性收入,顯著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不僅推動了當地經濟的快速發(fā)展,還為農民提供了更多的就業(yè)機會和收入來源,為推進鄉(xiāng)村全面振興提供了新動能。②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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