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嘉泰工程擔保有限公司就中央花園二期(以下簡稱該項目)為我公司出具的編號為(嘉泰·太康·務保)字第20-1115號建筑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支付保函(以下簡稱該保函)。該項目建筑務工人員工資已經(jīng)全部結清,河南嘉泰工程擔保有限公司不再為我公司就該項目承擔任何擔保責任。該保函原件不慎丟失,我公司宣布作廢。
特此聲明
河南佳銀置業(yè)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